汽车专项技能认证考试规范
1.汽车专项技能认证考试采用标准化试题的方式。
2.考生凭《身份证》和考试站规定的证件,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3.每科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三十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4.考生请自带钢笔、签字笔;此外,除有关科目必备的用具(根据考试通知的具体规定)以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5.考生对号入座,须将自己的《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只能在答卷纸、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或涂黑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序号、考试科目、卷型等,不得在试卷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6.考生进入考场后,将拿到所参加考核项目的考题。当考生全部入座后,考试前10分钟,监考老师会向考生讲解如何填写。
7.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8.在答卷纸规定的地方答题。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在考场外逗留。
10.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11.考生提问,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
12.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交卷、将答卷反扣在桌上,待监考员将答卷收齐后,起立、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3.应试小贴士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尽量提前熟悉到达考场的路径;建议考生自带手表监控考试时间。答题顺序可采用由易到难,遇到困难或需要考虑时间长的问题,可先跳过(并做个标记),答完有把握的问题,再留出充分时间思考并正确回答该问题。
14.如果超过单个考核项目成绩有效期仍未通过该模块内其他考核项目考试者,则原成绩作废,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汽车专项技能认证考试当年在各地的开考安排,重新进行培训学习,有关程序与初次参加考试相同。